2024-06-29 23:35信息 • 发布者: 新京报

近日,一则关于吉林中东集团奖励员工10万元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了解,这位员工因其儿子在高考中取得了718分的优异成绩,而获得了公司如此丰厚的奖励。

吉林中东集团董事长在颁奖时表示,这位员工的儿子不仅为家庭赢得了荣誉,也为学校争得了光彩,更体现了员工家庭对教育的重视和付出。因此,公司决定给予这位员工10万元的奖励,以表彰其家庭在教育子女方面的杰出成就。

这一举动在网络上引发了热烈反响,许多网友

”的事情并不鲜见。不要说“状元”是本企业员工的子女,就是与本企业毫无关系,也有企业对“状元”予以重奖。除了对学生本身的资助,企业这种奖励行为的目的,无非是让“高考状元”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企业的“形象代言人”,以达到宣传企业的目的。

企业这种行为,本质上也属于宣传、炒作“高考状元”。而我国教育部明确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正确的教育政绩观,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分考生”等。虽然这一禁令主要针对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但企业参与宣传、炒作,也是不鼓励、不提倡的。

此事中,考虑到“高考状元”是企业员工的子女,企业给予重奖可以理解,也是企业的自主权利。但从通告看,企业显然把这作为既宣传员工子女获得“高考状元”,又宣传企业的题材了。从现实效果看,企业花了10万元,也确实收到了远超10万元的宣传效果与关注度。

要注意的是,企业这种宣传,本质上还是出于“状元情结”,迎合社会对“状元”的关注。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学历的教育评价改革,要为每个学生的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就此而言,企业如果真关心员工的家庭教育和子女成才,就不宜只重奖“高考状元”。

有观点就认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企业不妨对所有子女考上大学的员工给予奖励,而不是只重奖“状元”。一方面,这体现出对员工子女教育的重视;另一方面,也通过这样的奖励,给予员工子女上大学一定资助。

只重奖“高考状元”,对企业的其他员工和社会公众来说,更可能刺激“这是别人家孩子”的攀比心态、强化“状元情结”。

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我国基础教育仍存在功利化、短视化倾向,这不仅加剧学生的学业负担,也增加每个家庭的焦虑。

因此,教育部提出,今年基础教育的工作重点是整治教育功利化、短视化办学行为。而其关键,就在于教育观念的转变。

推进教育观念的转变,当然不只是教育部门、学校的事,更需要形成全社会合力。这也需要警惕企业奖励等各种以重视教育为名而进行的高分生、“高考状元”炒作。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