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30 14:28信息 • 发布者: BRTV律师帮帮忙

编者按:

“借名买房”发生的原因、形式多种多样,限购政策的施行使得借名买房事件频发,导致相关司法实务混乱,难以有效及时辨别并规制,完善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显得尤为重要。本期旨在通过介绍借名买房的相关规定与理论,归纳提炼借名买房的司法裁判规则。

截至2018年12月,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直接键入“借名买房”检索出共计3170篇裁判文书,其中刑事案由1篇,民事案由2809篇,行政案由14篇,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判的1

自己的名下。多年来,父母一直居住在此,对于房产登记在大女儿的名下也一直很放心。

近两年,由于父母年事已高,考虑到住养老院以及请护工、请保姆的费用问题,老两口想将该房产出售。可令全家万万没想到的是,大姐和大姐夫竟然认为,这套房子是属于他们夫妇的。眼看着家中大姐对于父母房产的事情一直拖着,既不办理过户,也不同意卖房,父母和郑女士均表示出非常不满,可房产毕竟登记在姐姐名下,郑女士也无可奈何。

难道年事已高的父母亲对于该房产完全没有话语权吗?本该属于父母的财产他们还能有自己的规划权利吗?郑女士不想让父母在有生之年留有遗憾,她的心愿能实现吗?让我们看看王子轩律师如何解答。

律师点评

律师在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后表示,本案属于非常明显的借名买房行为。

律师认为,案件一旦诉至法院,在审理中,一般会关注两点,其一,借名买房的双方,对于借名买房的行为有明确的合意,比如已经签订了书面协议,或者说有其他的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就借名买房的事情达成一致的约定,那么就符合合意这一项。另外一点则是关于购房的出资,如果能够证明借名人支付了房产的全款,就可以被认定为借名买房。

律师表示,在郑女士的讲述中,姐姐在微信的聊天记录中,对于父母借名买房的行为曾多次予以追认,郑女士的父母只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便可以证明父母向姐姐借名买房。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可以以“确权之诉”为由,主张确认该房产的产权为父母拥有。王子轩律师表示,微信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保留好原始聊天记录,不要有删除或者更改的情况,最好保留当事人的重要信息,比如头像、昵称、时间等等,让证据链更为连贯。

关于“借名买房” 律师建议:

第一、如果有借名买房的情形,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通过相应证据来证明双方就借名买房已达成合意;

第二、一定保存好出资凭证,留好收据。如果是转账的情况,需要在转账时备注好款项用途;

第三、当购房阻碍已消失时,一定及时与借名人办理产权登记变更,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另外,对于郑女士提及的老人房产的继承问题,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老人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老人去世后只能按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在多子女家庭中,如果有子女尽到的赡养义务较多,可以主张多继承遗产的份额。同时,王子轩律师表示,为了能够实现老人的心愿,建议老人应尽早订立遗嘱,不仅可以维护亲人间的关系,还可以妥善的避免家庭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