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22:45信息 • 发布者: 新音乐产业特快

飞儿乐团师徒“开战”!詹雯婷曝合约内幕,音乐圈真相竟如此扑朔迷离?

音乐圈里的师徒情深,有时候也不过是镜花水月。当飞儿乐团的前主唱詹雯婷在微博上掀起一场师徒大战的序幕时,网友们的八卦之魂瞬间被点燃:师徒之间,竟然还能有这样的戏码?

开篇:师徒情深变反目,音乐圈也有“宫斗”?

詹雯婷,那个曾经用歌声打动无数人的飞儿乐团主唱,如今却与曾经的恩师陈建宁站在了法庭的对立面。一场关于合约的纷争,让这对曾经的师徒关系

人杀都凑不齐,硬是玩出了数个“身份牌”。显然,当年高唱“我们的爱”的原飞儿乐团早就不在了,但落到现在三人纷纷对簿公堂还是让人唏嘘不已。

六年纠葛,“身份牌”互换

如果从2018年詹雯婷因合约纠纷退团开始算起,詹雯婷和陈建宁之间的恩怨纠葛已由六年之久。实际上,这一事件的起点远远早于2018年。

詹雯婷

根据詹雯婷上次出庭后受访时的发言所说,早在2009年,陈建宁是在团员们不知情的状况下,私自将『F.I.R.飞儿乐团』注册为他公司所有的商标。所以在那年,她与陈建宁公司约满后并未续约,在那之后,都以个人名义签订所有相关合约。

到2013年,陈建宁提出要重新为乐团找个唱片公司,于是将乐团签到了华研唱片名下。值得注意的是,詹雯婷现在是“个人”身份,在对方要和华研唱片签约之前,她也向对方表示过,所有合约都要由她本人来签署,但“(陈建宁)在没有我亲自签名,也从未获得我授权的情况下,径自代表我与华研公司签约了。”

阿沁、詹雯婷、陈建宁

根据这些信息来看,詹雯婷在乐团商标被注册以及2009年解约后,是以乐团的“外聘主唱”参与团内活动。包括后来乐团签到华研唱片后,也是“单场签约”。但陈建宁的发言与之截然相反:“当年我们三人是一起签到了华研唱片,事后詹雯婷有了自己的发展后,抛弃了我们跟华研唱片。”

总而言之,无论哪一方说的是事实,这与早期新闻中提到的“詹雯婷被迫离团”,都是有出入的。而且如果真是单场签约的关系,又没有另外的绑定协议,那乐团方哪怕在没有告知詹雯婷的情况下更换主唱,也算正常操作。但于情面上,如果真是陈方将乐团商标私自注册到个人公司的行为,这显然严重伤害到了乐团其他成员的利益和情感,这可能也是为什么当年双方都觉得“被抛弃”的根源所在。

早年,詹雯婷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帖子称自己“被迫退团”

离团一事暂且告一段落,直到詹雯婷在2019年7月间,辗转得知陈建宁有一张签有她名字的保证书,内容为「将本人之所有演艺事业皆委由无限延伸音乐事业有限公司与华研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经纪管理」,她才决定正式提告。但是经过法院鉴定结果显示文书签名不是伪造的,并决定起诉詹雯婷诬告。

这一通闹下来,原告和被告互换身份,而且不管是他们二人谁胜诉,另一方都将可能面临七年左右的刑期。

架劝不住,证人变原告

在詹雯婷和陈建宁打官司的六年期间期间,阿沁是直到上月以证人身份出席后,才算参与到此事之中。不曾想出庭作证后不到一周,6月2日,阿沁就在社交媒体上发文,以詹雯婷侵权为由,称要将其告上了法庭。

阿沁在微博上还公开了《苍穹》共创过程完整版的录音,录音中记录了阿沁弹奏旋律,詹雯婷哼唱,陈建宁打拍子的过程,三人有说有笑气氛非常融洽。

歌曲《苍穹》发行于2017年,目前在音乐媒体平台中这首歌的词作者署名是詹雯婷、崔香兰,曲作者为詹雯婷。关于署名问题,阿沁此前曾要求詹雯婷给个说法,可等了四年也没等到。表示自己一退再退,要的不是版税,而是道歉和署名权,直到现在退无可退,才决定将其告上法庭。在发布内容中,阿沁更是强调:“从Tipline分、作曲手法、转调方式、吉他和弦,任何人都听得出来是阿沁的标准手法。”

只不过詹雯婷在听完录音后表示这是三人在为自己的个人专辑写歌、讨论和伴奏做行政讨论,不能说明是在写歌创作。从詹雯婷所属公司透过律师回应来看,一审后法院方已驳回对方的诉讼,阿沁和陈建宁提起了上诉,结果会在六月中旬宣判。

实际上,在换了新主唱之后,阿沁和新飞儿乐团活跃了一阵后,也逐渐消失在了大众视线中。在这之前,阿沁办了一个培训学校,现如今,已正式转任成了独立制作人。但正如他所说,之前的团内矛盾都是在另外两个人之间产生的,劝架劝了20年,终于还是被迫从证人席坐到了原告席上。

活儿没少干,拿的却最少

可以说,从2004年出道到现在,飞儿乐团完整地演绎了从红极一时到一地鸡毛的整个过程,但他们并不是个例。特别是在团队成员都有参与创作的情况下,在乐团解散或者成员单飞后因为版权之争闹到反目的,大有人在。

但这个问题从《苍穹》侵权案就能看出,举证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哪怕阿沁拿出了当时的录音,或者从歌曲的创作和制作风格来推论,最终也可能被法院驳回。不仅如此,署名为“F.I.R”的作品实际上是三人共同创作的,而目前掌握该乐团商标权的只有陈建宁。因此,如果阿沁认为有人抄袭或盗用作品,他将必须起诉两个人,才能有机会让版税全部回归自己。

关键在于,从詹雯婷和陈建宁的庭审现场提到的版权分成中,能清晰地看到三人的分配比例是有发生过变化的。有三人署名的歌曲版权从原本的各拿25%,变成阿沁拿20%,陈建宁25%,詹雯婷30%。这个数字在他早前发布的内容里也有提到,虽然其他两人的有出入,但他的20%是前后一致的。

不管是从阿沁的发文,还是从其在法庭上的证词,都能看出在创作层面上,这一版权分成比例并不能直接说明谁多谁少的情况。有人可能只是“没那么在意数字”,有人可能更倾向于从团队的长期且和谐的发展上去考虑。

再加上,就团队的歌曲创作和制作来说,整个过程其实处于一个流动状态。一个demo离成为一首歌曲,中间还有很多环节。在这其中,哪怕只是随意哼唱的一小段旋律被采用,或者某句歌词的调整,亦或者是为编曲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是否也该拥有署名权和版权分成?

至少在原飞儿乐队三人的版权之争上来看,无论谁讲的是实话,都成为了这些问题的反面教材,才会出现现在理不清的情况。但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很难在团队协作中做到绝对的先说断后不乱。

早年的飞儿乐团:陈建宁、詹雯婷、阿沁

有网友笑称“现在‘飞儿乐团’就只剩下‘团’了。”就目前三人拉扯的情况来看,“团”也快没了。只不过,飞儿乐团的现状再次为原创音乐人敲响了警钟,正如阿沁所言,自己创作的作品就跟自己的孩子一样,版税放一边,如果连“姓氏”都被涂改了,到时候又去何处说理呢?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