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3 05:00信息 • 发布者: 环球网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和房地产市场背景下,房贷退税政策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举措,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房贷退税政策,旨在为符合特定条件的房贷借款人提供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其主要目的在于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并鼓励居民合理改善住房条件。

从适用对象来看,该政策通常面向拥有住房贷款且满足一定收入和纳税条件的个人。具体而言,包括但不限于首套房贷款购房者以及在一定时期内按时还款、信

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部门: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天(25日)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收研究所所长 任强我们国家对于个人所得税涉及换房这一块,个人在买卖住房过程中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换房期限在1年以内的话,把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还,这样对降低老百姓的负担、满足老百姓的住房改善的需求,有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看,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28号

为继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现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