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最新发布,公积金最高可贷270万元!
南通出台房地产新政
据《扬子晚报》最新报道,6月21日,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十条”),即日起实施10条措施,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人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人、240万元/户。
本次政策力度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大,涉及房票安置
步降低购房贷款利息支出,减轻还款压力。以贷款160万元期限30年为例,与同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相比,可为缴存人节约利息支出约15万元。
降低首付款比例
买二套房最低首付20%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与购买首套房一致,可进一步降低首付款资金,提升购房能力。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
可按要求“商转公”
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政策优化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按协议约定缴存期满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品种在原有一手房贷款、二手房贷款基础上,增加了置换贷款,与在职职工一致,有利于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获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印发前,已签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抵押合同》的,按原规定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新重庆-华龙网记者 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