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6 19:00信息 • 发布者: 购房小册子

问:公婆在婚后以买卖的形式把房子过户给老公,房产证写的是“单独所有”,这房子女方有份儿吗?‌

答:如果是真实的买卖,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无特殊约定即使写“单独所有”登记在一人名下,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该交易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并无金钱对价给付,房产又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的权利。不过房子如果是在婚后购买,而且只要是共同出资,无论有关证件上是否是"单独所有",则会被判定为共同财产,若此后出现婚变也是有权得到补偿的。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无论双方是否使用了贷款,都等同于共同财产。

而且在还贷时,无论怎么还款,都不会改变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事实。不过如果其中一方能够取得相应的证据,证实其中部分出资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那么也有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因此,房子"单独所有"并不可怕,若是在婚前购买房产,只要能够拿出出资证明,就能够保证切身利益。若是在婚后双方共同购置房子,那么即便证书上出现了"单独所有"四个字,在证据明确的情况下也不用担心房子产权的归属问题。也就是说,想要确保不被坑蒙拐骗就需要提前做好准备,此后寻求法律的保护。而那些在婚后共同出资买房,而又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因此担心产权问题的朋友也大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