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8 19:00信息 • 发布者: 潇湘晨报

12月29日,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发布通知,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航空港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该《通知》针对高层次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及重点企业员工、军人军属等给予购房补贴,此外,还给予购房税收补贴等支持措施。

其中,经河南省、郑州市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在航空港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按购房价格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

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每人2万元,专科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不含中专)每人1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0月30日(含)之前毕业的青年人才,仍按《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郑政办〔2020〕24号)和《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郑房〔2022〕60号)执行,2023年10月31日(含)之后毕业的青年人才按本细则执行。

本细则自发行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潇湘晨报记者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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