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9 12:00信息 • 发布者: 北青网

  网友问政:

  想公积金贷款购房,先买房还是先办理贷款?流程是什么?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您好,公积金缴存人购房后才能申贷。

  本市公积金贷款申请业务流程如下:

  (1)贷款受理。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银行卡及购房手续等资料到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银行前台审核其贷款资格,符合贷款条件的受理贷款申请。

  (2)贷款初审。

  银行前台对

住房并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首付资金的,在完成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可通过“一件事”模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此以外的贷款受理条件、期限、利率、还款能力计算标准、信用评判标准、贷款额度、贷款担保及贷后管理等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2、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适用哪些房屋类型?

借款申请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房及二手房等,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

3、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已开设多渠道服务。

借款申请人完成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后,一是可登录“海易办”APP或海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进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界面在线办理;二是可通过各市县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受委托贷款银行网点或政务服务大厅24小时自助终端机线下办理。

除此之外,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及已设有自助申报专区的市县镇街、园区等管理机构均现场提供帮办或申报指导服务。借款申请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就近通过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4、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相较流程整合前简化了哪些办理材料?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流程重构后,实现了借款申请人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产交易合同及网签备案信息、征信信用报告、住房交易相关缴税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等材料通过共享平台联网获取,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且房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不同业务办理事项免于重复提交相同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