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蓝字关注,不迷路~
临近年末,多地放宽限购消息接连而来。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称,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东莞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
,《办法》 提出,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在东莞依法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可申请将户籍迁入东莞市。(新华社)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