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3 03:15信息 • 发布者: 孝感教育


@孝感的家长们

注意啦!

2024年秋季孝感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涉及招生范围、入学条件

报名时间、录取办法

快看看你家孩子在哪所学校上学

2024年秋季孝感高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聚力提升行政效能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湖

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明材料。

1.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房产,由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学区范围内居住的合法房产证明。

2.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并入住,但目前还未办理房产证的,可凭经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的合同(或相关文书)及购房交款发票认定就读学校。

3.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但未交房的(以经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该房产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4.已在孝感城区购置了商品房且已交房的(以经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上注明的交房日期为准),因自身原因而未入住的,不得以其他非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产或租住房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5.非住宅房(如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以及未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赠与、遗嘱房等,均不能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

第三条 因旧城改造而拆迁的,在拆迁过渡期内,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可选择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就读。需向原居住地对应学校或现住址对应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房屋租赁备案等。纳入旧城改造遗留问题的项目已办理不动产总证的,购房业主子女凭分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交款发票认定就读学校。

第四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的(自己没有自购或自建房、单位公房等),并经核实的,可以祖辈的房产作为申请就读学校的依据。需向拟申请就读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祖辈户口本及房产证明。

第五条 学生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没有购置住房且已核实的,以积分制入学方式统筹安排其就读孝感城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的公办学校。

积分指标及分值体系见附表。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申请人,最低积分必须达到30分。未达到30分的,视为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1日,仅适用于孝感城区2019年随迁子女入学。如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发生调整变化时,根据实际进行评估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