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2 13:30信息 • 发布者: 财经杂志

企业生存与税法尊严的博弈

关于企业税务问题的话题引发热议,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担心税务审查会加重企业负担,影响经济活力;也有人认为依法纳税是企业的义务,任何试图逃避责任的行为都应该受到严惩,如何在维护税法尊严的呵护企业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企业面临的双重考验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为社会创造财富,提供就业机会,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压力,例如市场

》梳理发现,博汇股份、顺灏股份、北大医药、藏格矿业、华林证券、联建光电等公司纷纷发布补缴税款公告,其中,藏格矿业涉及金额高达4.8亿元,对公司利润业绩造成明显影响。这些公司补税原因纷繁,例如政策变化、少计税、未按规定申报、关联交易价格偏低、对税收政策理解有偏差等等。

6月18日,针对“税务倒查30年”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作出澄清回应,表示税务部门没有组织开展全国性、行业性、集中性的税务检查,更没有倒查20年、30年的安排。近期反映的有关查税补税,有的是对企业以前年度欠税按程序进行催缴,有的是对企业存在的税收政策适用风险按程序予以提示告知等。

追缴以3年为限,也存在其他情形

无独有偶,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发布税务事项通知书,高明区新世界酒店于1997年-1999年应缴税款近93万元,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及滞纳金。《财经》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这家酒店成立于1992年,目前处于注销状态。

佛山是民营经济业重镇,民营企业贡献当地超七成的税收、超八成的工业增加率、超九成的企业数量。佛山一家税务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财经》,在佛山,小问题正常补改申报、缴纳税费,一般不罚款,交税费和滞纳金即可。补税几万元罚得很少,但大额补税情形,得看税务局审核结果。“看地方税务局怎么查,有些查过去一年,有些几年前的税都能查。”

上海一家税务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财经》,今年税警联合检查,目前接到很多税务疑难业务,甚至涉及2016年的票。“像上海很多自然人代开的发票也都是一刀切。以前发现有这种代开票,找专管员打点一下、吃吃饭就过去了,但是现在都是直接剔除。补税。”

广东一位税务代理人告诉《财经》,从3月开始,接到比去年多一倍的自查稽查咨询量。

“做律师十几年,第一次遇到查这么严。”一位不愿具名的税务诉讼律师向《财经》表示,现在全国很多地方都在查税。某三线城市的税务局,要求辖区内企业自查税务问题,向税管员暗示摊派补税任务。“大部分公司都有问题,交点税上去就行了。有家公司是楞头青,说经过自查没有问题,那我就得查一查你的,一查上千万的税,那家公司直接倒闭。”

补缴税款,不仅涉及过往税款本身。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如僧向《财经》介绍,除了税款,还可能有滞纳金、罚款。罚款主要针对主观故意的情形,通常是0.5倍以上5倍以下;善意不知情,例如善意接受了虚开的发票的,一般不罚款。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年化利率就是18.56%。王如僧指出,这甚至超过了16%的民间借贷最高利率(超过16%属于高利贷)。

追缴公司税款,有时间限制吗?《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了三种情形。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秦文俊向《财经》介绍,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追征期限的限制——即针对前述情形的倒查可以超过30年(尽管实务中一般认为不超过20年)。如果是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导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要求税款补缴,不得加收滞纳金。如果是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

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的主要手段包括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强制执行措施,冻结纳税人的存款等税收保全措施,行政处罚以及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秦文俊向《财经》表示,近期个别企业被税务部门追缴多年前税款是部分地方税务部门的正常履职行为。但从今年以来,多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补税事宜和近两个月全国各地“警税合成作战中心”陆续集中挂牌,可以明显感觉到,当前国内税务稽查越来越严。背后原因可能主要有两点。一是税务征管体制改革,管理体制更加严格。二是地方经济困境,土地出让收入锐减等,导致财政困难。

《财经》发现,诸如枝江市,财政收入高度依赖转移支付。但2023年,枝江市转移支付只有2022年的七成多,而非税收入几乎翻倍。官方数据显示,2023年,枝江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0191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58342万元,非税收入111849万元。另外,上级补助收入257617万元,调入资金20793万元。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575224万元。

佛山是经济总量万亿级城市,财政收支状况也算不上特别宽裕。2023年佛山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0.46亿元,同比增长0.44%;佛山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82.73亿元。

哪类企业或是重点稽查对象?

新华社报道,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发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作用,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重拳出击。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17.4万户,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挽回出口退税损失约166亿元。八部门还围绕护航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挽回国家税款损失32亿元。

哪些企业可能是税收稽查的重点关注对象?王如僧观察,大致有五类。一是园区企业。例如政府招商到某园区,当年交税达1000万元,政府奖励返还500万元。二是油品行业企业。三是物流行业企业。四是留抵退税的企业。五是骗取出口退税的企业,典型是纺织业。

秦文俊认为,长期亏损、税负异常偏低、存在大量关联交易、税种经常不及时申报,或经常虚开发票等情形的企业,可能会被税务部门重点稽查。消费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几大税种亦可能被特别关注。而王如僧指出,增值税始终会是最受税收稽查关注的种类。

实际上,加强税收监管是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不仅中国,其他国家政府同样会倒查税款。6月18日,日本一家客运会社的负责人告诉《财经》,自家公司2023年被倒查5年,补税加上加重税共3000多万日元,折合人民币约150万元。在日本,“可以讲价,具体要看你的売上和退税金额,以及被抓住了什么把柄。看你税理士的心理承受力和国税的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国内一些地区挂牌成立警税合成作战中心,引发外界担忧。《山西法制报》报道,5月15日,山西长治市公安局、长治市税务局联合举行“警税合成作战中心”揭牌仪式,这标志着该市警税双方协作进入实体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一位税务诉讼律师表示,相较于税务局,公安局权限更大,传唤、调查取证、办案的效率更高。

广东揭阳市政府官网显示,今年1月,揭阳市公安局与税务局联合举行了警税合成作战示范基地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揭阳市警税合作实体化运作模式正式启动,警税双方合作迈上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的新阶段。《财经》检索发现,2020年以来,山东菏泽市警税联合执法中心、昆明市警税合成作战中心、广东全省警税合成作战示范基地,均已挂牌成立。

“‘作战’这个词是军事用语,对面通常是‘敌人’,‘警税合成作战’,人们自然会联想到一个问题:与谁作战?”6月18日,《环球时报》原总编辑胡锡进发微博表示,警税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涉税犯罪,是有据可依的,积极的,但是一些地方挂“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牌子,会对公众的认知和感受产生误导。这不利于当前提升民营经济信心的整体工作。

胡锡进建议,各地不要挂“警税合成作战中心”的牌子,至少还没挂牌子的地方不要新挂了。鼓励民营经济需要各种政策的协同配合,而在互联网时代,协同配合将是长期挑战。

建议宽限企业,分期补缴税款


诚如国家税务总局所言,税企双方始终休戚与共。广大经营主体好,国家税收才能好。然而,如何依法打击漏税欠税偷逃抗骗税行为,又不竭泽而渔,始终考验着执法者的智慧。

6月12日,博汇股份发布停产公告,宣布停产4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40万吨/年环保芳烃油生产装置及相关配套装置。此前3月,博汇股份公告披露,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这对该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亿元和2亿元,预计2023年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

王如僧向《财经》分析,博汇化工从小型地炼厂起家,固定资产价值肯定超过5亿元,但是企业如果交消费税,意味着一吨“重芳烃”需要多交2000多元消费税,最终价格就会高2000多块钱。“他要继续做的话,只能去买票或者虚开发票、搞犯罪了。要合法做的话,这个业务根本做不下了。化工行业的竞争非常激烈,你的产品比别人贵了10块钱,别人都不找你买了。5亿元可能不是交不起,关键交了这个税,业务还能不能做的问题。”

6月14日,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通报:博汇化工存在少缴消费税风险,2023年11月6日向企业送达了风险提示单,并多次开展纳税辅导和约谈。2024年3月27日向其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企业对相关应税产品依法依规缴纳税款。截至目前,企业未予缴纳。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企业沟通,继续争取企业配合,深入做好政策辅导,依法依规处理。

在王如僧看来,面对政府税收征收,企业天然处于弱势,主要是因为补税有争议的,欠缺有效的救济途径。按照法律程序,企业必须补缴税款、滞纳金后,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起诉至法院。“觉得自己不冤的企业,一般都很配合,先私下跟税务局协商,看怎么处理。协商不了,觉得很冤的,最多搞个听证。敢跟税务局申请复议,甚至行政诉讼的,一般金额大,交钱交得起。钱都交过了,退回去未必现实。行政诉讼赢的概率很小。”

此前,中国财税法研究会理事叶永青撰文《是时候向年化18%的税收滞纳金说再见了》指出,滞纳金类似于缓税利息,但又具有明显的惩罚性质。有些司法判例将滞纳金的上限定为一倍的税款,另有些判决认为如果纳税人只是补缴税款而不被处罚就不应该有滞纳金存在。从中长期看来,走向缓税利息并加以整体税制配合,显然是更符合历史趋势的一种做法。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注销后,仍可能被追缴税款。秦文俊介绍,实务中,公司注销之后,在税务局系统里不可能进行任何操作,会提示企业已注销,无法补缴税款和罚款。但是,据了解,金税三期系统(金税四期目前在部分省市试点)可以直接办理注销企业重新税务登记。企业信息重新在系统里录机,直接从注销状态变为开业状态。开业之后,税务局就可以从系统里进行罚款和补缴税款操作。

专家们告诉《财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企业前,要求企业提供一份完税证明,否则无法注销企业。如果公司被注销后,主体资格消失,无法被追缴。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对其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第二十条第二款“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对其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税务部门可能向股东、投资人追缴。全国各地税务部门也查处了多起公司注销后,要求股东、投资人补缴税款的案件。

“竞争比较内卷的企业,怨言都特别大。这么大金额的税款,要一次性交齐,那就非常难了。如果能分好几期,三年之内交齐,可以喘一口气。”一位专家说。

税收调整内容涉及公权力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研究员欧纯智向《财经》强调,税收从表象上看是经济问题、管理问题、法律问题,但从本质上看其实还是关乎公权信誉、企业兴衰、国计民生、人类尊严的社会问题与政治问题。税制的每次调整,都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甚至是格式化洗牌。

“正如拉弗曲线表明的那样,过高的税负不但不能繁荣经济,更有可能摧毁经济。如果税则变化中,原企业依法纳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但结果却是要企业迅速补缴巨额税款而无法承担税负,那么这已违背了税收的初衷。”贾康、欧纯智向《财经》指出,目前的税负设计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金税工程上马之前的实际征收率,而当前的征管手段以及征管成本与彼时不可同日而语,进一步宽税基低税率,应可以成为一种较现实的税改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