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7 04:15信息 • 发布者: 大秦法家

在拆迁案件实践中,违法建筑相关部门是不给予被征收人任何补偿的,那么没有补偿对被征收人来说无疑就像是晴天霹雳。拆迁方的这种行为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想以“拆违”的名义来降低被征收人的补偿,尽快完成征迁工作。

今天,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史西宁律师结合自己代理征地拆迁案件的经验,为各位解读“拆违”那些事!

违建房屋类型

1、未通过审批而强行占用已经规划为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公共绿化用地等的建筑,是强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