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案外人:梁某,赵某;申请执行人:张某;被执行人:解某。
2011年11月,解某购买陈某开发的位于郓城县玉皇庙商业街南区的小产权房一套,2012年4月15日解某将该套房转卖给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张某支付房款21万元,解某出具收条一份。
后两人因此房屋买卖产生纠纷,诉至郓城县人民法院,法院立案予以受理,并于2014年11月3日作出(2014)郓民初字第231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如下
方僵持不下。
其次,小产权房所在的土地性质也可能引发产权纠纷。因为土地归集体所有,当涉及到土地征收、开发等情况时,对于房屋的补偿和权益分配往往会变得复杂而模糊。集体组织、原房主和购房者之间可能会因为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矛盾和争执,各方都认为自己应该获得更多的利益。
此外,小产权房还可能面临政府政策调整带来的产权纠纷。政府对于小产权房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社会发展而变化,如果政策收紧,可能会对已购买小产权房的业主产生影响。比如,政府可能要求拆除违规建设的小产权房,这就会导致购房者面临房屋被拆除且得不到合理补偿的风险,从而引发与政府或原房主之间的纠纷。
而且,小产权房的交易往往缺乏规范的合同和法律保障。买卖双方可能只是通过简单的协议来约定交易,但这些协议在法律面前可能并不具有足够的效力。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可能会发现自己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小产权房交易中的这些产权纠纷问题,购房者在考虑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要充分了解小产权房的产权性质和相关政策,明确自己可能面临的风险。同时,要尽量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制定尽可能完善的合同和协议,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小产权房交易存在的产权纠纷问题,根源在于其不合法的产权性质。尽管在现实中存在着大量的小产权房交易,但这种交易始终是在法律的边缘游走,随时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问题。
为了避免陷入小产权房交易的产权纠纷困境,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规范,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购房观念。同时,对于小产权房的问题,应该采取合理的政策和措施加以解决,而不是让其继续成为房地产市场中的一个不稳定因素。
总之,小产权房的交易看似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住房选择,但其中的产权纠纷风险却不容忽视。购房者在做出决策之前,必须要对这些风险有清醒的认识,权衡利弊,以免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