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7 22:30信息 • 发布者: BRTV律师帮帮忙

#法律热点解读##媒体人周刊#小产权房没有真正的产权,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尤其近年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所谓“小产权房”已经成为一个公众话题。“小产权房”的权属存在巨大的争议,那么它上市流通必然存在多方面的风险。那么小产权房能否继承?它受法律认可吗?

案例回顾

王爷爷一家在2000年,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该房产系王爷爷所居住的村大队,在村集体土地上自建的小产权房,未办理任何产权登记。

所以,购买的小产权房不能办理合法的产权手续,也不能作为商品房办理过户手续,因此无法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可以获得房子的使用权,就其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进行继承处分。

律师提示

因该套小产权房是在王爷爷与张奶奶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因而该套小产权房的相关权益为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本次继承只能处分属于王爷爷的部分也就是该房产50%的份额。

如无特殊情形或约定,五人可平分继承王爷爷的份额,对各自的份额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益。但以上权益不能对抗行政行为,如果后续进入征迁范围,五人均不能对抗行政行为,但五人可就征迁补偿款按照各自享有的份额进行分割。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进行产权登记,因此所有继承人可以书面协议的形式将继承分配方案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