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各院校编导专业综合最低录取分
湖南师范大学 戏剧影视文学 综合分最低录取线:563.88分
浙江师范大学 戏剧影视文学 综合分最低录取线: 550.9分
西北政法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分最低录取线:548.08分
河 南 大 学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分最低录取线:545.95分
上海政法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纪录片) 综合分最低录取线:540.09分
重庆邮电大学 广播电视编导 综合分最低录取线:537
0%+(专业统考成绩*660/300)*50%
专科投档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450/300)*50%
七、山东综合分计算方式:
播音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八、广东综合分计算方式: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九、广西综合分计算方式:
艺术统考考生的综合成绩中统一高考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十、湖南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统考成绩
十一、河南综合分计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十二、河北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等5项省级统考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十三、江苏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十四、江西综合分计算方式:
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照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70%
十五、天津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舞蹈类: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表(导)演类: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2.5*20%
美术与设计类: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书法类:文化总分*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十六、浙江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高考总分*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2.5*20%
十七、福建综合分计算方式:
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
十八、吉林综合分计算方式: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2.5*3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类别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十九、辽宁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40%
戏剧影视导演:(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7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30%
音乐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戏曲类:(文化成绩÷文化总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100*50%
二十、海南综合分计算方式:
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以及音乐类音乐表演方向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文化成绩÷900+0.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其他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合成公式为:(0.55*文化成绩÷900+0.45*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300)*500
二十一、云南综合分计算方式:
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二十二、黑龙江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二十三、甘肃综合分计算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音乐类: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总分÷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二十四、陕西综合分计算方式:
文化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50%
二十五、安徽综合分计算方式:
综合分1=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文化成绩*70%+专业统考成绩*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二十六、宁夏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文化成绩*750%+专业统考成绩*2.5*30%
二十七、青海综合分计算方式:
其他类:文化成绩*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5+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播音主持类:文化成绩*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300分)*750*0.3+政策性加分,结果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二十八、内蒙古综合分计算方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二十九、西藏综合分计算方式:
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