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9 13:56信息 • 发布者: 光明网

导读

9月30日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显示,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

,也没有官方渠道统一通知办理退税,请大家仔细甄别,勿轻信不实信息。对于是否存在多缴契税及如何办理退税的问题,税务部门正在对历年数据进行核查。待核查确认后,对符合退税情形的将通过短信、小区物业或开发商及时通知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请广大纳税人以税务部门官方发布消息为准,切勿听信传言。

南宁市部分办税服务厅贴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房多交契税退税的说明》,提醒市民勿轻信不实信息。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 周如雨/文 邹财麟/图

来源: 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