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你在深圳拥有一处温馨的小窝,即便它是所谓的“小产权房”,你也为之投注了心血和爱。但一天,拆迁的消息降临,你的心中涌现出无数疑问:我的家会有补偿吗?补偿会是多少?能否安置一套新的房子?让我们先搁置这些困扰,带你一探究竟。小产权房,在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里,是许多人追求居住理想的替代选择。它们多数位于城中村,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但却能以更低的价格,为人们提供一个居所。然而,这样的房产在法律
护,也不能上市交易,小产权房实际上就是无产权。
4.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与我们国家现在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相违背,农村集体土地属于该村集体所有,是不能进行转让的,目前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的行为是违法的,小产权房购买者获得的乡镇产权或村集体组织相关证明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5.小产权存在的风险极大,首先房屋质量如果存在问题是没有任何保障的,最重要的是你遇到拆迁补偿问题是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权利受到了极大的限制,难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法律依据二: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 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 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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