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允许符合条件的单身非户籍居民购房
1月30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31日起,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已满5年及以上的非户籍居民,可在外环以外区域、除崇明区外,限购1套住房,以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产城融合。
来源:新华社
整为“2年、所在区全域”。
另外对二手房盘活、认购等落实较多创新政策。如,支持企业购房用于职工租住,对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系指2000年前竣工、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的,不再限定购买住房套数。
其次,信贷政策优化方面,保持差异化政策框架,进一步调降首付款比例和房贷利率下限,提升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套住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最高可达192万元。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5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按最新利率计算,等额本息方式还款,首付3成组合贷还贷30年:
总价500万的房子月供为15149元,总购房成本695万元,比原先分别减少约758元和28万元;
总价1000万的房子月供为30865元,总购房成本1411万元,比原先分别减少约1450元和52万元。
资料:区房管局
编辑 | 俞萝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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